专题课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26个条文,113页PPT】

2小时58分钟
平台价¥99 ¥288
1年学习期 113页PPT 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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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时41分钟
张雷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业务部合伙人
99
1小时30分钟
张雷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业务部合伙人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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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COURSE INTRODUCTION

结合民事基本法律规范与各省市先进裁判规则,以法理深入分析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二十六个条文,精挑细选全国范围内各高院已决案件文书,务实研讨工程纠纷的具体解决办法。

张雷律师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业务部,
专业工程律师/建造师/造价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工程造价法律实务108个实务问题的深度释解》作者
业务经验包括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招投标/造价争议/商事纠纷解决等领域法律服务。

课程内容

COURSE CONTENT

第一条【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判断标准】

第二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而签订的合同无效】

第三条【合同无效损失赔偿的认定】

第四条【出借用资质的单位应对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条【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第六条【工期顺延的认定】

第七条【发包人主张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第八条【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确定】

第九条【非必须招标工程进行招标后的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第十条【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第十一条【多份合同均无效时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

第十二条【诉讼前对工程结算达成协议的效力】

第十三条【不认可咨询意见的一方申请鉴定】

第十四条【一审未申请鉴定的处理】

第十五条【委托鉴定内容的确定】

第十六条【对鉴定意见的认定】

第十七条【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

第十八条【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合格主张价款优先受偿权】

第二十条【未竣工的建设工程主张价款优先受偿权】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

第二十二条【优先受偿权的保护期限】

第二十三条【放弃或者限制优先受偿权不得损害建筑工人利益】

第二十四条【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实际施工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第二十六条【解释的施行】


课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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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介绍
张雷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 建设工程业务部合伙人

全过程咨询业务中心副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天津理工大学工程硕士

专业领域:建设工程造价争议解决造价争议解决

实务研究:专著《工程造价法律实务108个实务问题的深度释解》;专著《造价法律实务问答1》;专著《造价法律实务问答2》;专著《建设工程专家辅助人法律实务》;专著《造价法律实务42讲》;参与《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观点集成》修订工作。

章节
课时1(20分钟)

第一条: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判断标准

试学

章节
课时2(7分钟)

第二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而签订的合同无效

章节
课时3(8分钟)

第三条:合同无效损失赔偿的认定

章节
课时4(7分钟)

第四条:出借用资质的单位应对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章节
课时5(8分钟)

第五条: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章节
课时6(7分钟)

第六条:工期顺延的认定

章节
课时7(7分钟)

第七条:发包人主张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章节
课时8(7分钟)

第八条: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确定

章节
课时9(6分钟)

第九条:非必须招标工程进行招标后的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章节
课时10(5分钟)

第十条: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章节
课时11(11分钟)

第十一条:多份合同均无效时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

章节
课时12(11分钟)

第十二条:诉讼前对工程结算达成协议的效力

章节
课时13(11分钟)

第十三条:不认可咨询意见的一方申请鉴定

章节
课时14(4分钟)

第十四条:一审未申请鉴定的处理

章节
课时15(6分钟)

第十五条:委托鉴定内容的确定

章节
课时16(9分钟)

第十六条:对鉴定意见的认定

章节
课时17(5分钟)

第十七条: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

章节
课时18(2分钟)

第十八条: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章节
课时19(4分钟)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合格主张价款优先受偿权

章节
课时20(1分钟)

第二十条:未竣工的建设工程主张价款优先受偿权

章节
课时21(6分钟)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

章节
课时22(2分钟)

第二十二条:优先受偿权的保护期限

章节
课时23(3分钟)

第二十三条:放弃或者限制优先受偿权不得损害建筑工人利益

章节
课时24(3分钟)

第二十四条: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情形

章节
课时25(4分钟)

第二十五条:实际施工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章节
课时26(3分钟)

第二十六条:解释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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