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课工程造价实务疑难问题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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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兴隆
福泽律师事务所 主任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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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郭兴隆律师总结多年工程造价的实践经验,结合各地法院的相关规定,从问题提出、原因查找、理论分析、解决思路等多角度解析40多个工程造价实务疑难问题,给出应对方法。

主讲人:郭兴隆律师

福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律师、建造师、注册税务师、助理工程师、预算员资格。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法律专家,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观察员委员会观察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广州、武汉、济南、宁波、包头、淄博、潍坊、聊城、德州、日照、十堰、台州、桂林、天水、九江、通辽、济宁、唐山、泰安、宝鸡、中卫二十一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理工大学元华庭审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法律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淄博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PPP项目评标专家,淄博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著作《工程索赔法律实务》(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版),国家及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工程造价实务疑难问题应对

01
工程造价的分类及确定方式

1、工程造价的分类及确定方式

2、发承包双方已审定工程造价,诉讼中一方又申请造价鉴定,但鉴定意见与双方审定的工程造价不一致,应当以哪一个为准?

3、国家建设项目,发承包双方审定的工程造价与审计结论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4、国家建设项目,法院的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与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不一致时,应当以哪个为准?

5、发承包双方已审定工程造价,诉讼中一方又申请造价鉴定的,应否准许鉴定?

6、双方共同委托外审工程造价,诉讼中一方不认可咨询意见,能否申请鉴定?

7、发包人委托第三人协助其审计工程造价,且已取得三方盖章的结算书,诉讼中发包人称该第三人没有审计资质,结算书无效,并提出工程造价鉴定申请。如何认定审定结算书的效力?

8、一方对一审法院的鉴定意见不服,在二审当中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二审法院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9、一审中未申请鉴定工程造价,二审中还能否申请?

02
定额结算

10、定额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11、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取价标准与当地定额标准不一致的,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能否要求改按定额计算工程造价?

12、施工合同中已经约定定额标准,但工程结算时又有新的定额标准已经实施,适用哪一个结算?

03
结算的默认条款

13、什么是结算的默认条款?

14、结算默认条款的法律属性是什么?

15、发包人和承包人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订立施工合同,未在专用条款约定结算默认条款,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结算资料后逾期未予答复,能否直接认定承包方的工程结算造价?

16、当事人采用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订立施工合同,未在专用条款明确约定结算默认条款的,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结算资料后逾期未予答复的,能否直接认定承包人单方的工程结算造价?

17、合同未约定结算的默认条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结算书但未在约定的审核期限内给予答复,诉讼中不认可承包人的结算值,此时应当由谁向法院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18、施工合同里约定了默认条款,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报的竣工结算文件以后,和承包人就结算对项工作又签订了协议或者会议纪要。但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双方最终没有审定工程造价。在这种情况下,默认条款还能不能再适用?

04
固定价格合同的结算

19、固定价格合同的分类

20、以划分界区的方式确定承包范围而签订的固定总价施工合同,承包人认为实际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时,能否要求增加工程价款?

21、固定总价合同中途解除了,怎样确定已完工程造价?

22、固定价格合同履行期间,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承包人能否请求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调整合同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05
设计变更的结算

23、 工程变更单有发承包双方签章,但没有设计单位的盖章,发包人主张变更单未经设计单位盖章确认,不能结算变更部分价款。变更部分能否计取工程价款?

24、 施工合同约定签证单应当由甲方和监理同时签字才能生效,怎样认定缺少其中一方签字的签证的效力?

25、对于施工过程中增加的施工内容,没有约定计价标准的,应怎样结算?(增量工程)

06
总包与分包的结算

26、分包合同的取费标准与总包合同一致,总包人主张按照其与建设单位的结算值扣减分包工程管理费后,直接作为分包工程价款的,是否正确?

27、分包合同约定,总包人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后,才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款。分包人起诉总包人,主张分包工程质量合格,且建设单位违约不应成为总包人拒付理由,该约定无效。约定是否有效?

07
停窝工损失的计算

28、 建设工程停工的,停工时间及停工损失的责任应如何确定?

08
甩项工程的配合费和管理费的计取

29、甩项工程的配合费

30、甩项工程的管理费

09
工程奖金的计取

31、工程奖金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31、工程奖金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33、合同约定全部工程质量优良,则给予承包人优质工程奖,施工中非承包人原因没有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且已完工程优良,还能否计取优质工程奖?

10
黑白合同的结算

34、怎样识别黑白合同?

35、“黑合同”整体无效吗?

36、已招标且中标有效,依据中标合同结算工程价款

37、虽招标但中标无效,首先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其次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

38、未经招标签订了数份施工合同,首先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其次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

39、中标合同与中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时,怎样结算工程价款?

41、自愿履行招标程序并签订中标合同,还存在其他未经招投标签订的其他合同的情形

42、凡是当事人已经达成结算协议的,均应以结算协议确定工程价款

43、施工合同无效,结算协议有效吗?

44、不论是否招投标以及是否签有中标合同,凡因在履行施工合同过程中基于客观情况变化所签订的合同,均应优先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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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律师、建造师、注册税务师、助理工程师、预算员资格。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法律专家,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观察员委员会观察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广州、武汉、济南、宁波、包头、淄博、潍坊、聊城、德州、日照、十堰、台州、桂林、天水、九江、通辽、济宁、唐山、泰安、宝鸡、中卫二十一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理工大学元华庭审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法律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淄博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PPP项目评标专家,淄博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著作《工程索赔法律实务》(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版),国家及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第1节 : 工程造价实务疑难问题应对
章节
课时1(55分钟)

工程造价的分类及确定方式

章节
课时2(15分钟)

定额结算

章节
课时3(28分钟)

结算的默认条款

章节
课时4(40分钟)

固定价格合同的结算

章节
课时5(16分钟)

设计变更的结算

章节
课时6(38分钟)

总包与分包的结算

章节
课时7(9分钟)

停窝工损失的计算

章节
课时8(4分钟)

甩项工程的配合费和管理费的计取

章节
课时9(14分钟)

工程奖金的计取

章节
课时10(59分钟)

黑白合同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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