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难产”的业主委员会

1小时37分钟
平台价¥54 ¥69
1年学习期 16页PPT 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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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林静律师,2008年自烟台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四部主任。自执业以来,为烟台市多家行政机关、银行及大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在政府行政法律服务、房地产法律服务等方面积累了的丰富法律实务经验。近年来又潜心研究企业并购全过程中的财税事项,力求在财税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现当事人的合理避税的目的。

《“难产”的业主委员会》课程提纲

01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设立之艰难
02
设立业主委员会的主要依据

1、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

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3、物业管理条例及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配套实施办法

03
业主委员会设立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1、筹备组的组成及运作

2、业主资格的认定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任

3、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及业主代表的产生

04
业主委员会设立后行权时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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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介绍
林静
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业务四部主任

2008年自烟台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律硕士学位


自执业以来,为烟台市多家行政机关、银行及大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积累了的丰富法律实务经验。

近年来又潜心研究企业并购全过程中的财税事项,力求在财税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现当事人的合理避税的目的。

章节
课时1(1小时37分钟)

“难产”的业主委员会【整课视频】

章节
课时2(12分钟)

一、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设立之艰难

章节
课时3(14分钟)

二、设立业主委员会的主要依据

章节
课时4(39分钟)

三、设立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章节
课时5(30分钟)

四、设立后行权时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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